中國時報【朱芳瑤、張睿纖╱台北報導】
兒福聯盟調查,逾半數家長不管孩子生什麼病,都先帶到大醫院看病;部分家長有「吃補當吃藥」的心態,四分之一家長誤以為健康食品有療效,也有家長誤認「多補充鈣片、牙齒就會長比較快」,讓兒科醫師啼笑皆非!

"四分之一家長誤以為健康食品有療效"~如果產品標示為健康食品當然有療效,那裡沒有療效呢!!
在台灣,衛生署是保健食品的主管機關,而通過衛生署認證的保健食品,才可標註為「健康食品
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十三條
規定:
現行公告可用以標示及宣稱的效果有十三項:
1、調節血脂功能
2、改善骨質疏鬆症功能
3、免疫調節功能改善
4、腸胃道功能改善
5、牙齒保健功能
6、調節血糖功能
7、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
8、抗疲勞功能
9、延緩衰老功能
10、促進鐵吸收功能
11、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功能
12、不易形成體脂肪功能
13、輔助調節血壓功能
1、個案審查,廠商須提供食品安全、保健功效等試驗證明,目前有13項保健功效評估方法,核發證號為(衛署健食字第Aooooo
2.要認明有小綠人標誌

 

                         小綠人標章  

  

市面上,大部份產品,如維他命膠囊、魚油、蜂膠及葉黃素等產品,其所標示之作用,未能得到衛生署認可,也禁止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故只能以食品,而非健康食品銷售,由《食品衛生管理法》而非《健康食品管理法》法規管。所以,如果食品要申請為健康食品是需要更多的研發成本,和投入資金與技術,是沒那麼容易的事,可參看健康食品申請許可作業流程圖~和健康食品功效評估方法


其中,產品之安全評估報告、產品之保健功效評估報告保健功效成分鑑定報告及其檢驗方法保健功效安定性試驗報告等,都是要耗費時間和精力的,這是要看廠商的誠意囉!當然產品是健康食品,就有一定相當的賣點和商機,也保障消費者的權利!但是好不容易開發出一支產品,如果市場只是在臺灣這塊的土地,當然難免就受限了它的發展性,如果可以與世界大型藥廠合作,不只是健康食品,連臺灣本土製藥的藥品,也能行銷全球。這才是興全民之利!謀國人之福!你說是吧!


再舉國外為例,歐洲算是世界上保健食品和草藥製品產業發展很成熟的地區,歐洲各國對天然藥草的定位不是完全一致的,像是德國的藥草,被當成保健食品和有健保幾付的醫藥處方;而法國、西班牙、奧地利將藥草視同藥品一般;而荷蘭、英國是當成保健食品;另外德國有一個E藥草委員會(German Commission E)專門負責檢驗藥草的程分及療效,並核定藥草是否為處方藥或是保健食品。

 

德國大致上分為三類:

1.一般食品:藥草茶、花茶、或營養補充品。
2.保健食品:依據德國或歐洲藥典製成的產品,會標示預防會對那方面症狀有效果,但不會註明治療功效。
3.處方藥品:德國藥草植物佔有30%是處方藥品,醫師可選擇用西藥還是藥草的處方藥品來治療。

其實,很多產品大家應該不陌生,而且已經存在我們生活當中很久了。例如知名的循利寧膜衣錠(Cerenin),有人吃了10幾年了;喜療妥(Hirudoid)藥膏-抗血腫的作用;和消腫去瘀血的藥膏的七葉樹(Horse Chestnut)-促進血液循環能力;或山金車花(Arnica)-能滋潤柔軟肌膚,緩解肌膚充血與腫脹,其成分都是德國的。而維骨力膠囊(Viartril-S),九泰利可舒天然精油喉糖錠是義大利進口,還有淨脈舒(Viplant)持續性藥效錠是德國的;而日本的產品有中將湯,樂朗祐膠囊,甘堅胃腸藥顆粒,還有生藥製劑ex龍角散,或參考活性的維他命B群一篇,雖然這些產品,在國外可能是藥品,在輸入國內時,會衡量藥物對身體的風險性,而改以醫師藥師指示用藥,對於疾病的不友善,我們還是尋求正確的醫療行為,才是保障健康的安全之道。

 

目前,臺灣在中草藥的研究已經有日趨成熟的研發技術,農委會對於十幾種重要的保健植物,有板藍根、桔梗、柴胡、紫錐花、懷牛膝等植物。在雲林、南投、嘉義等地區進行繁殖育苗,已經慢慢看到成果了。也有運用在抗腫瘤植物,如柴胡、紅景天、刺五加、靈芝、黃蓮等植物。當然,還有其他運用在醫學美容保養品,如面膜、化妝品,還有女性私密處保養和衛生棉等層面。這些產品也都大放異采,逐漸地被大家所重視,當然就賣的很好。而相關產業公司也願意繼續投入人力和物力來經營與開發,未來的日子裡,我相信對於中草藥的生技產品的運用一定會越來越多,大家拭目以待吧!

附上
禁止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的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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